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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火力全開、逐項批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可行,指「就算要抄(美國快速授權法案)也不能只抄一半」。
記者蘇健忠/攝影
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天火力全開、逐項批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如何不可行,指「就算要抄(美國快速授權法案)也不能只抄一半」;且已有媒體評論如照民間版等於是通過「兩岸簽不成協議條例」,「結果很可能就是這樣」。 王郁琦說,政院版採納很多民間版的精神,包括強化國會、民眾溝通監督機制、要有更充分影響評估,以及每年定期檢視等等。 至於無法採行部分,王郁琦逐項說明指出,首先是民間版採「國與國」定位兩岸關係,不符目前我國憲法定位,也破壞九二共識以來台海擱置爭議、創造穩定發展的基礎;其次,民間版指協議締結計畫須經立院同意才能協商,但協商應是行政權限,如此設計不符憲法權力分立原則。 王郁琦說,美國是因其憲法規定國貿締約權限屬於國會,才有總統快速授權法案,但其他國家、包括我國在內卻非如此,如果民間版照搬「會有憲政爭議」;且民間版沒抄國會須限時表決、包裹表決等,「要抄不能只抄一半」。 王郁琦表示,民間版另指未經立院議決的兩岸協議自始不生國內法效力,不止服貿其他十八項協議都可能受影響,像依據兩岸協議遣返的通緝犯要不要先送回大陸?兩岸直航是否要先繞到香港中轉再說?既有優惠關稅是否就不見了?依協議被攔下的非法中藥材是否就可進口?其他還有傳染病防制、盜版品查緝等也是如此,若依民間版「很多問題會跑出來」。 在監督部分,王郁琦指出,民間版規定可能爭點及因應策略,要經立院核准才能談,等於是對手可不費吹灰之力全盤掌握我方底線,「沒上桌就輸一半,其實等於全輸」。 他說,有學者指可採秘密會議,「但秘密會議是何狀況、大家都清楚,有次至立院開秘密會議,還未結束媒體就已在報導」。 ※延伸閱讀》
?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政院版VS.民間版
?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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